運送政策
訂單如何從香港設施出發、運輸方式,以及各路線通常花費時間。
最後更新: 2026年9月
Altera 可程式化邏輯的獨立分銷商:FPGA、CPLD、SoC FPGA 和配置裝置。我們從香港全球出貨。此頁說明我們的出貨方法、發貨時間、合理預期的運輸時間,以及運輸中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式。應與我們的 退貨與退款政策 以及我們的 條款及條件.
1. 運送方式
我們根據託運品的大小、目的地和訂單上指定的緊急程度分三種方式發送:
- 特快快遞:對於包裹重量託運品的面到面服務,我們使用的承運商在提貨單上命名為 DHL、FedEx、UPS 或 TNT。
- 空運:對於較大或更重的託運品,這些託運品最好以貨運方式運送而非包裹方式,在目的地機場收取或送達訂單上的地址。
- 海運:對於體積較大、非緊急的託運品,其中較長的運輸時間是可以接受的,而較低的成本是決定因素。
在報價單中確認模式,以便您在承諾之前知道訂單將以哪種服務運輸。
2. 訂單處理時間
現貨料號通常於款項付清後兩個工作天內出貨。該時程涵蓋揀貨、檢驗與包裝,並自付款付清起算,而非自的下單起算。
經銷或訂製料號不在我們庫存架上,所需時間較長。該類料號之交期於報價中確認,若有變動我們會於出貨前而非出貨後通知您。
營業時間外收到的訂單視為於次一營業日收到。若無法於報價時間內供應該線,我們將聯繫您以協商替代方案或解除該線的訂單。
3. 指標運送時間
運輸時間從貨物交給承運商的時刻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訂單下單的時刻開始。下面的範圍是工作日,不包括路線兩端的週末和公共假期。
| 目的地 | 特快快遞 | 空運 |
|---|---|---|
| 亞太 | 1-3個工作日 | 2-5個工作日 |
| 北美 | 2-4 個工作日 | 4-7 個工作日 |
| 歐洲 | 2-4 個工作日 | 4-7 個工作日 |
| 中東和非洲 | 3-6 個工作日 | 5-9 個工作日 |
| 南美洲 | 4-7 個工作日 | 6-11 個工作日 |
這些範圍是典型的而非保證的。它們是我們在每條路線上對大多數貨運見到的時間,並給出這些以便您計劃,而不是作為在特定日子交付的承諾。海關檢查、文件查詢、天氣和承運人積壓都可能增加運送時間,這些都不在我們的控制範圍內。
4. 運費
貨物報價為工場交貨價,除非您書面同意交付條款。當同意交付條款時,報價會說明條款和適用目的地。
運費和保險是單獨報價的,視乎包裝貨物的重量和尺寸、所選模式和目的地。保護潮濕敏感或細間距零件的包裝包括在運費費用的處理部分,不作為單獨項目計費。
當您指定自己的承運人帳戶時,貨運費直接計入該帳戶,我們在發貨確認中顯示取貨參考。
5. 追蹤和通知
一旦貨物交給承運人,我們會向訂單上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發貨確認。該確認包含承運人名稱、提單號或追蹤號、包裹數量和毛重。
該點後的追蹤事件由承運人在其自己的追蹤頁面上記錄。如果貨物交給第二承運人進行最後一段運輸,追蹤號碼在運輸過程中可能會變化;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們會將新參考提供給您。
如果追蹤記錄未移動一段不尋常的時間,請通知我們。我們將向承運人提出,並在貨物由我們承運至交付前,直接與承運人處理。
6. 海關、關稅和稅款
進口關稅和當地稅款通常由接收實體承擔。除非已書面商定並明確包括在內的交貨條款,否則不包括在貨物價格或運費中。
每個貨物運送都附有商業發票,說明每行的價值和原產國。我們不會低報價值或不準確描述貨物,並請您不要要求。
當海關當局要求提供額外資訊,我們會提供我們所持有的資訊。由當局、承運人或目的地代理人因貨物被扣留而產生的任何儲存或檢查費用是收貨實體的責任。
7. 包裝
半導體器件被包裝以保護零件,不只是紙箱。我們貨運的標準做法是:
- 將設備放入靜電放電袋或靜電托盤,放入堅硬的外箱;
- 防潮包裝,附有濕度指示卡,在設備的存放期要求時;
- 針對 BGA 與細間距零件採用托盤加間隔物包裝,以免引腳與錫球於運送中受壓。
隨貨附送之文件包括商業發票、包裝清單、符合性證書,以及目的地所需之原產地說明。
8. 運送限制
我們寄送至商業地址及訂單所載目的地。出貨後我們不寄往其他地址,亦無法改寄已交付承運商的託運貨物。
部分目的地及部分類別的裝置受出口管制或承運商對貨物運送之限制。若某料號無法運送至訂單上的目的地,我們會於出貨前告知,並提供替代目的地或移除該料號。
如果某國受到貿易措施阻止我們供貨,我們無法填單,任何已收到的該行訂單付款將退還。
9. 交貨問題
請在14天內報告交貨問題 14天 之送達。逾期後我們可能無法代您向承運商提出索賠。
9.1 遺失或損壞的出貨
如果承運人的記錄顯示未送達且承運人已關閉追蹤,則托運物被視為遺失。在貨物在送達前由我們承擔風險的情況下,我們提出索賠,一旦承運人確認遺失,我們將替換貨物或退款。如果貨物從發貨點起由您承擔風險,我們將給您我們持有的所有東西並協助您。
損壞必須在看到時立即報告。保持紙箱、包裝材料和裝置在它們到達時的狀態,並在任何東西被移動或進一步拆包之前拍照。承運人通常會拒絕包裝已被丟棄的損壞索賠。
9.2 錯誤地址
請在發貨前檢查訂單確認上的送貨地址。如果地址錯誤,請立即告訴我們;我們可以在交貨點之前更正它。一旦托運物已交給承運人,更正可能無法實現,承運人對重新路由或退貨的任何費用將轉嫁給您。
9.3 延遲
若託運貨物於海關延遲或被承運商扣留,我們會與承運商跟進並告知您所獲資訊。運送延遲本身不賦予任一方取消訂單之權利,但若延遲可能相當長,我們會與您討論處理方案,而非讓訂單無限期懸置。
10. 拒收或無法投遞的包裹
於目的地遭拒收,或因無人簽收且承運商保管期屆滿而無法投遞的託運貨物,將退回給我們。退貨運費及任何一方的關稅或倉儲費用,均由收貨方負責,並得自退款中扣除。
若您希望將退回的託運貨物再次寄出,我們將就更正後的地址重新報價運費。若因我方錯誤導致退回,則退回與重新寄送之費用由我們承擔。
11. 聯絡我們
關於託運、追蹤參考或送貨問題:
- 電郵: [email protected]
- 電話: +852 63075844
- 郵編: 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2-16號 康宏商業中心28樓5室 999077
- 營業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09:00-18:00 HKT